278月

京衡宁波所召开八月份月度会议

 

2019826日晚上18:00,本所在7楼会议室召开8月份的月度例会,会议由京衡宁波所副主任李良鸿律师主持。

 

本次会议邀请了浙江万里学院老师、本所兼职律师王宏志老师作主题发言,王老师以请求权基础及其发现为主题,就什么是请求权基础请求权基础审查请求权的适用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结合在座律师提出的问题以及自身的办案经验,进行了深层次的阐述和解释。

 

分享结束后,按照以往例会的惯例,由本月新入职的邵晴律师作简单的自我介绍,邵律师除了表达对律所工作环境的满意之外,更多阐述了对未来的职业发展规划。

 

会议的结尾,李良鸿副主任就八月份律所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通报,并就本次会议发表总结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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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8/27  点击数:1083